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今日(10日)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
据悉,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将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优化布局、区域协作,问题导向、改革先行,有序推进、力求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在政策激励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及省级政府要积极做好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及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