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等六部门:严查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2019-04-19 17:22:06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提出要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查处网络购物和进出口领域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网购和进出口领域侵权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提出6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依法加强执法监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特别是关注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新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线索,建立执法部门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权利人发现的知识产权违法线索,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三是强化执法协调联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链条化的特点,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从违法线索入手,追查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通报生产、销售、进出口环节查处的侵权产品、违法主体等相关信息,对侵权违法行为追踪溯源,完善境内市场监管和边境防控措施,铲除侵权商品销售网络和跨境流通链条。

四是大力推进行刑衔接,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违法线索,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执法打击效能。

五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加强政企协作,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产品鉴定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共同防范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建立工作保障制度,加强案情会商、数据统计、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研判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经济日报 记者:佘颖 责编:胡达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