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振兴消费市场,新疆乌鲁木齐市将在2020年4月18日起启动发行1.085亿元电子消费券,扶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释放市民消费潜力。
据悉,此次消费券分三批向市民发放,市民可通过登陆支付宝APP,在指定时间内搜索乌鲁木齐即可领取。首轮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时间为4月18日12:00至 4月25日24:00,第二阶段消费券于4月23日至4月30日进行发放,第三阶段为5月1日至5月10日发放。第一期发放通用券,第二期和第三期发放行业券。可在全市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及社区便民牛羊肉直销点内使用。消费券适用于全体在乌鲁木齐人员,申报参加活动的商家为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登记且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并开通支付宝平台端口的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
据悉,消费券使用期间,政府鼓励商家通宵营业,并从行政审批、交通分流等方面给予保障,企业还将配套额外折扣,通过店内店外各项活动,开展会员专场、折扣买减、多倍积分、异业联盟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市民“买买买”。
同时,乌鲁木齐市还将于4月18日至6月30日启动2020年首届云车展,除了出台简化二手车办理程促进乌鲁木齐市汽车消费外,在此期间为助力汽车消费,购买新车将减免交强险,4月18日至30日之间在乌鲁木齐市各大4S店购买汽车还将赠送全年交强险。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局长闫峻介绍,此次开展汽车消费和消费券发放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促进充分释放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这次消费使用时间上有所重叠,设计原因是更好的方便市民消费,在重叠期有更多选择享受更多优惠。”
据悉,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还将及时总结经验,联合更多企业,采取更多模式,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