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河南5天发生4起溺亡事件,8人身亡;大数据显示,6至8月重庆溺水高发,学生溺水占伤亡人数的42.4%……
近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提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
警惕安静中的危险
溺水也称淹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7000人因淹溺死亡,而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事故中,淹溺事故属于头号杀手。2016年10月,我国发布首个淹溺急救指导性文件《淹溺急救专家共识》。
如果不慎溺水,应该如何自救?“不熟悉水性的落水者要尽可能做到不过度慌张,若身边有漂浮物则一定要抓紧,同时如果周围有人应立即呼救。”《淹溺急救专家共识》主要撰写人、北京急救中心培训中心主任陈志表示,如果周围无人,要尽量放松全身,尝试让自己采取仰卧位,使头部向后、口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双手和双腿有规律地划水,不要惊慌,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会游泳者如果在水中发生小腿抽筋,要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脚背侧弯曲,使痉挛缓解后,慢慢游向岸边。”他说。
救助他人时,陈志特别强调,要重点识别“沉默者”,警惕“安静中的危险”。
他进一步解释,与大声喊叫的初落水者不同,淹溺一段时间的溺水者可能已经失去了挣扎与喊叫的能力,也不会平躺浮于水面上。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安静。溺水者通常都是面部朝下,安静地以近似直立的状态飘在水中,看似正常,极易被误以为是正常潜水状态,导致救援不及时而死亡。
“因此,若发现有人在水中呈现出过于安静的状态,就要引起警惕了,这时,目击者和专业急救人员迅速而有效的抢救至关重要。”陈志说。
缓解缺氧是关键
发现有人溺水,相信每一个目击者都不会袖手旁观。然而,施救者牺牲的情况却频见报端。如何科学救助溺水者?
陈志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击者一定不能慌乱,更不建议未经救援培训的游泳者冒然下水救援。专业救援人员在下水前要首先观察清楚位置,从落水者后方实施救援,以避免因落水者的挣扎导致危险或救援失败。
“第一目击者在寻求专业援助的同时,可以先迅速就近寻找可用的漂浮物,如救生圈、长竿、轮胎、泡沫塑料等,供落水者抓扶上岸。不要在岸边进行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这种救援方法易导致很多救援者脱手落水,引发更多的溺亡事件。”陈志表示。
很多报道中,溺水者被救上岸后,施救者首先为其控水。事实上,这是一种极为错误的行为。
“溺水的根本原因是缺氧。”陈志指出,控水倒出来的是胃里的水,因为溺水者窒息前会反复吞水,导致胃里充满水,但致命的根本原因不是人喝了太多的水,而是窒息造成的缺氧。即使是水进入肺里造成缺氧,普通控水的方法,如倒立、冲击腹部、拍打背部等都是无效的。肺里的水只有通过胸外按压产生的血流才能带走。另外,很多早期溺水者由于反射性喉头痉挛引起窒息,肺里并没有很多水。
“总之,控水无效,且有害,因为它一方面延误了心肺复苏的实施,另一方面增加了胃内容物反流造成气道异物梗阻的风险。”陈志表示,把人捞上来后不能先控水,以免耽误抢救时间,而是应首先判断溺水者有无意识和呼吸,尽快呼救或拨打120。
若溺水者神志清醒,不伴有呼吸困难症状,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尽量擦干身上的水,同时为其保暖,等待救护车到达。如果淹溺者神志不清,但仍有呼吸和脉搏,则应首先清理口鼻异物,保证呼吸道通畅,使其呈侧卧位,并密切观察溺水者状况,直到救护车到达。
如果发现溺水者没有自主有效呼吸或仅有濒死样呼吸,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进行基础生命支持。基础生命支持应遵循A—B—C—D顺序,即开放气道、人工通气、胸外按压、早期除颤。具体来说,就是清理患者口鼻异物、开放气道,给予2—5次人工呼吸,再按照30∶2的比例,即每做30次胸外按压后,就进行2次人工通气,进行持续抢救。如条件允许,心肺复苏开始后应尽快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进行早期除颤,直到救护车到来。
“特别注意,淹溺导致心搏骤停时,胸外按压和呼吸同样重要,两者都不能忽略。另外心肺复苏要持续进行,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0秒钟。”陈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