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治义务教育学校买卖入学“指标”等行为

海南省教育厅微信公号2020-08-22 16:00:05

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8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治理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买卖入学“指标”,为择校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利等10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学校或个人,将由纪检、组织等部门联合作出组织处理;涉嫌买卖所谓入学“指标”等违法行为的学校或个人,线索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查实后依法处理。

以下为原文↓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本次重点治理以下10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1.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的。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或变相“掐尖”选生源的。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4.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未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超范围招生的。

5.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6.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

7.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的。

8.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的。

9.义务教育学校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

10.买卖所谓入学“指标”,为择校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利的。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9月7日)。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首先指导各学校对标市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校应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情况报市县教育局。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要同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落实专人负责,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在学校自查自纠和受理举报投诉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

(二)督查问责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督学要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写实记录。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要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情况进行机动式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其中,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作出组织处理;涉嫌买卖所谓“入学指标”等违法行为的,将线索移交当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查实后依法处理。各市县应每半月向省教育厅报告一次专项整治处理情况。

对于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调查核实,认真接待和处理投诉事件,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处理一件,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检查重要内容,进行抽查核实。

省教育厅同步开通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监督电话,各市县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见下表。

捕获.PNG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市县(单位)应在10月15日前将查摆及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将整治情况报送我厅。省教育厅将对全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全面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整治分析报告,并通报一批典型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治理责任。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是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教、促进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净化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各校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各地各校各校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职责,全面排查整改。各地各校认真按照省教育厅方案要求,落实属地和学校主体责任。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迅速召开部署推进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网络,确保覆盖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检查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局把规范招生行为作为今年督政和督学的重要任务,督促和指导各级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各市县教育局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规范招生行为和治理违规招生行为的相关规定,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安排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对重点学校要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招生行为的制度机制。

(四)落实问责追责,形成有力震慑。各市县要将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情况作为2020年对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校严格问责。要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事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到事到人,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